各学校:
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,规范课题管理,减轻学校负担,现对区级及以上课题资助经费的使用,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外出学习,数据采集和分析,印刷工作简报、宣传册和成果汇编,购买设备,购买图书,专家论证费等。
二、所购买的设备,符合学校固定资产登记标准的,要作为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登记。
三、购买图书的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二分之一。
四、课题开题和结题时,课题主持人先将开题报告和结题报告发到ftjyky@163.com的邮箱,由教科院预审后,采取多个课题集中进行的办法,由教科院统一组织,统一邀请专家,统一协调费用支出。
联系人:吕庆燕 82704249
福田区教育科学研究院
2017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