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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田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

2018.06.08  
 福田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

 

一、福田小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分管德育工作副校长牵头,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区、家庭、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。

二、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:坚持党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,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,优化家庭教育环境,实现学校、社会、家庭教育一体化,促进青少年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,促进学校“全面发展,人文见长”办学思想的落实。

三、家长委员会成员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。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,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,可随时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、建议和要求。

四、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,副主任两名,均由学生家长代表担任。

五、家长委员会每学期活动三次(开学初、期中、期末)。

六、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:

1.学习教育心理理论。

2.听取学校有关工作的汇报。

3.商讨家庭、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、协调。

4.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(如听课、社会实践活动等)。

5.反映家长的意见、建议等,加强家校教育的同步发展。

6.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作一次调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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